| 清明、五一小假期过后,民心网关于“旅游”方面的投诉有所增加。从部门办理反馈情况来看,旅游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大多能够认真、积极办理,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查实的问题,投诉人都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但也存在因证据不足无法查实的情况,那么在旅游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保证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经过咨询相关部门,笔者向您推荐几招防范旅游陷井的技巧——
一、选择口碑好的远比宣传好的实惠
临近假期,报纸、杂志、电视、电台到处都是旅行社的广告,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在您选择的时候,最好听听有出游经验朋好友的推荐,如果周围的人没有选择旅行社出游的经历,您也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不要轻信街头散发的小广告,更不能只是片面的追求低价位,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同一条线路,各旅行社的差价不会很大,如果差价很大,必然有质量缩水的可能。
二、签旅游合同而不是口头协议
正规的旅游公司在出游前都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签合同时,您可要看仔细了,出行的线路要一一明示,尽量不要“××一线”、“××等地”这样的表述。在出行方式和住宿条件也要明确,注意“豪华飞”、“超五星”、“准五星”等字眼,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国家规定的星级饭店等级中只有一星至白金五星,根本不存在“准”或“超”的概念,旅行社的这种模糊提法其实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使消费者产生可以享受五星级酒店待遇的错觉。
此外,有的业务人员为了达到签单的目的会口头承诺您许多项目和优惠条件,作为游客一定要把这些内容详细的落实到文字上,要知道在您旅行过程中,业务人员的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如果您要投诉,也是要拿合同说话的。
三、“临时缩水”要心中有数
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线路、门票价格等都不熟悉,任凭导游带领,容易多消费或重复消费。在民心网接到的投诉中,有游客反映,实际旅行的线路与合同上的不符或者导游临时改变线路,缩短游客自由活动时间,将时间挤出来购物,种种行为使整个旅行过程大大缩水。遇到这样的问题,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要多留意景点名称、票价等,做到心中有数,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记录下来,以便事后向相关部门投诉。
四、小心购物点的陷井
目前由于零团费风行,导游和地接社就完全依靠消费者购物或者自费项目获得回扣。为了方便多赚钱,有的旅行社在合同表述上将购物的次数和地点一笔带过。结果消费者发现旅途中,游览的景点变少了,而购物点则由全程一个购物点增加到一天一个购物点。由于导游带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品,消费者购物上当的情况也是屡屡发生。
总之,为了防止旅途过程中这些情况的发生,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学会未雨绸缪,在签订合同时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购物次数、自费项目、食宿具体标准等事项与旅行社进行详细沟通,例如:住宿酒店是否24小时有热水,是否属于双标间、有无独卫、空调、彩电以及是否含早餐等,并且白纸黑字明确写上。而千万不要以为签署合同是例行公事,草草一看,就签上大名。若事后在旅游中发现合同条款不合理,那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此外,旅行过程中也要保留好相关凭据,除旅游合同外,还有购物的发票(收据)、自费项目的机(车)票、景点门票等;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保留音频资料、影像资料等。
当然有旅游计划的朋友也不要为笔者的提醒过分担心,以上的内容,只是为了让您更好的享受旅途。如果当您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问题,只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民心网或相关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反映,都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