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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副厅长 付忠伟)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省审计厅根据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管理、使用和援川过渡安置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如下: 一、全省抗震救灾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和省政府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管理、使用和援川过渡安置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从2008年5月27日开始,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327名审计人员,对466个政府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基金会、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在5月30日、6月6日、6月12日、7月18日和9月28日五个时点上的抗震救灾款物筹集、管理、拨付情况进行了五次阶段性审计。重点审计了抗震救灾募捐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控制等方面。省审计厅还对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接收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上缴情况进行了审计。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组织部门6月12日、7月18日和9月28日三个时点上接收、管理、拨付的“特殊党费”进行了三次阶段性审计。 根据《关于做好援建四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许卫国常务副省长的指示,省审计厅对我省援川过渡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参与援川过渡房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及合同价款确定等前期工作入手,积极开展援川过渡房建设项目的事前审计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供领导参考,提出完善管理、避免风险的措施供领导决策,努力将监督关口前移。从监督现场建设和管理情况入手,先后于6月11日、7月22日派出审计组二次赴四川绵竹过渡安置房建设工地,开展事中审计工作,监督材料采购、构件生产、现场安装等工程环节,关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建设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入手,与财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 根据许卫国常务副省长在省民政厅《关于拨付救灾捐款的请示》上的批示,省审计厅对省民政厅拨付救灾捐款情况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计署转来的两封群众举报,省审计厅组织两个市审计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二、全省救灾款物接收、管理、拨付审计情况 (一)抗震救灾资金物质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止2008年9月28日,我省共募集款物170064.66万元,其中:资金156368.91万元(财政性资金4301.44万元,捐赠资金152067.47万元),物资13695.75万元;已拨付款物104370.24万元,其中:资金91855.51万元(财政性资金3665.6万元,捐赠资金88189.91万元),物资12514.73万元;结存款物65694.42万元,其中:资金64513.4万元(财政性资金635.84万元,捐赠资金63877.56万元),物资1181.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和管理使用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39号)下发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救灾捐赠资金上缴使用问题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08〕27号),明确要求对捐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省民政厅出台了《向地震灾区捐款管理使用的规定》,省慈善总会制定了《接收和支出四川汶川赈灾捐款操作规范》等相关文件和规定。二是在接收捐款时,向所有捐赠者开具捐款专用收据;捐款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账目清楚,手续齐备,记录完整;救灾物资的接收有严格的操作流程;紧急援助期的物资采购主要采取跟标采购形式,到民政部和省采购办招标中标厂家购买,每批物资采购都有采购合同或协议。三是救灾款物的使用和调拨,由省民政厅请示民政部,并商地震灾区提出使用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民政厅发往灾区。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使我省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从募集到管理、使用都比较规范。虽然在捐赠活动初期出现了捐赠款物渠道过多、缺乏统一组织管理、捐赠物资出入库手续不完备、数据统计较困难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很快就被省委、省政府察觉到,并立即下发了文件,实行统一管理的办法,使捐赠活动迅速得到了规范。 (二)“特殊党费”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2008年9月28日12时,全省14个市、5个省直单位累计收缴“特殊党费”总额34543.05万元,已经全部汇入中组部“特殊党费”账户。 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组织部为了管理好“特殊党费”,采取了很多相应措施。一是在建设银行专门开设了特殊党费专用帐户。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特殊党费,实行银行负责同志与具体工作同志双重责任制。坚持每日与银行及各地各单位对帐制度。三是坚持每日统计各地各单位上报特殊党费数据,每日上缴中央制度。四是坚持做到特殊党费专款专用。经审计,未发现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 (三)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截止2008年8月10日,国家安排我省援川过渡安置房计划33990套,我省共完成37699套,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 审计结果表明,在这次抗震救灾过程中,省四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总指挥部做到了领导坚强有力、反应迅速、措施有效,在宏观上科学规划,微观上合理调配。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密切配合,克服各种困难,第一个在棉竹地区建起过渡安置房,在结构安全和功能使用上都达到了较高标准,及时完成了安县地区的过渡板房建设,得到了四川灾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赞誉。 但是,审计也发现,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内业资料不全,项目档案资料没有明确专人管理;由于国家计划任务的大幅度调整,原材料价格的起伏变化,设计图纸的多次变更,形成部分不可预见损失,合同无法成为工程结算的全部依据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向省政府及省指挥部上报了专题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省政府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省审计厅提出的建议立即进行整改。省指挥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过渡安置房工程的结算及审计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中。 三、在这次抗震救灾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密切关注,随时准备开展审计监督。 这次的汶川地震,发生突然,损失严重。社会各界通过捐赠款物方式献爱心、支援灾区的心情和行动非常迫切、积极、迅速。省审计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厅领导靠前指挥,既密切注视灾区情况,也密切关注我省社会各界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和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情况,并积极与省相关部门领导沟通,明确要求全省审计机关随时做好准备,开展审计监督。 (二)提前介入,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审计工作。 2008年5月26日,省审计厅召开厅务会,研究部署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明确提出:要充分提高认识,切实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调动精明强干的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合理分工,在人力、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要认真贯彻落实五部委5月2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审计署《关于定期报送有关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的通知》精神,提前介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进行审计监督。 (三)特事特办,专人负责,跟踪审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援川过渡安置房质量。 为了切实搞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援川过渡安置房的审计工作,省审计厅采取特事特办、专人负责、跟踪审计的办法,简化审计程序,在不影响有关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安排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审计工作,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以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安全、完整。坚持对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提出可行性建议供领导参考,努力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关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同时,将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内容,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援建任务。 (四)设置群众举报电话。 为了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质的监督管理,省审计厅设立了两部举报电话,并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做了公开。 (五)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2008年6月4日,省审计厅参加了省政府召开的辽宁省支援汶川地区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8月21日,省审计厅在辽宁日报上发布了《辽宁省审计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2008年第1号),将审计情况向社会做了发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重点已从应急抢险,转向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审计机关将根据有关要求,重点对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跟踪审计,促进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辽宁省审计厅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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