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推行了“一证二书三卡”制度。“一证”即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必须按照规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二书”即执法问题查询通知书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对发现但尚未查实的违法行政行为,由政策法规部门向有关处室、县局发出执法问题查询通知书,经查实确有问题的,被查询者应依法自行改正,对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向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三卡”即行政执法情况反馈卡、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反馈卡、GMP GSP认证工作纪律情况反馈卡。药监执法人员每次执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实施GMP、GSP认证工作时,都要给行政相对人发出相对应的监督卡,请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送至或邮寄给市药监局纪检监察部门,便于纪检监察随时掌握执法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
目前,该局已发出“三卡”650份,没有收到有关执法人员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通讯员:庞宝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