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工作规划》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提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主要任务,制定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措施,是今后5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必须认真学习、总体把握、深入贯彻。
一、深刻把握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工作规划》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第一,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蚀的新途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推动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立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第一次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一次把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新阶段。30年改革开放和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历史进程雄辩地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能不断深入推进。
第二,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反腐倡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阐明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问题,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工作格局、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形成了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科学判断形势、深刻总结经验、准确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党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长期执政条件下继续推进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是对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于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三,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真正把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决策的科学性、措施的协调性和工作的实效性。要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通过落实《工作规划》,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
第一,要促进党章的贯彻维护。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依据。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看,党章是最大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能够有效地整体推进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第二,要促进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是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利于我们党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经受住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
第三,要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能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增强广大党员抵御消极腐败现象的免疫力,纯洁党的队伍,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
(三)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上世纪90年代,中央决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十五大提出,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十六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1月,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工作整体推进的五项工作格局。《工作规划》在继承《实施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强调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工作,进一步指明了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性、系统性、整体性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二、深刻把握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工作规划》提出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基本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从反腐倡廉角度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要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改革创新、开拓进取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形成了基本经验,即: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当前,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和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的部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坚持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及其他方面改革的步伐相协调,在深化各项改革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各项改革健康发展和顺利进行。要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结合,内部制约与外部监控相结合,硬约束与软约束相结合,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三)惩防并举、重在建设
惩防并举,就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当前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把惩治腐败抓得紧而又紧,一刻也不能放松。一方面,从总体上讲,当前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做好有效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重在建设,就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四)统筹推进、综合治理
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有机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能。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和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既要有战略思考,又要有具体要求;既要有长期性目标,又要有近期工作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要把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整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反腐倡廉整体合力。
(五)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针对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围绕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金融等领域和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制定有效反腐倡廉措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政策指导,积极引导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
三、深刻把握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
《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三个方面工作目标。
(一)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是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党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取得新的显著成效,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将“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目标框架内容之一,是完全可行的。二是建立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初步确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过继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是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近年来,党内监督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已经基本健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迈出较大步伐。经过一个时期努力,通过继续完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继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将继续深入推进。五是明显改进党风政风。通过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切实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作风,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
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将对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随着《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将积极推进,政治生活透明度和公民权利意识将不断提高,举报渠道逐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形式将逐步发展,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反腐败满意度将不断提高。(杨小平 中央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