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题:6月2日,在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大河村附近,一名9岁女童上学经过一条柏油马路时鞋子被柏油粘住,女孩蹲下提鞋时,被一辆飞驰的货车碾死。据了解,这条柏油路去年底刚修好,但今夏以来,出现严重的柏油粘鞋现象。当地交通所所长表示,这些马路完全合格,道路是按照我国三级道路标准铺设,只是由于货车频繁通过,造成道路无法承受,加上天热,才导致路面冒油。
(1)“杀人”的柏油路竟然是“合格”的!而所谓的合格标准下的粘鞋现象,却是由于“货车频繁通过,道路无法承受,天一热,路面冒油”造成的。难道马路不是用来过车的,而是用来观赏的?真不知是交通所长合格的说法有问题,还是合格的标准本身有问题。 (2)类似的“合格”还有多少?居民被楼下歌厅吵得入睡困难,但因监测结果合格,只好忍受噪音之苦;招商引资的化工项目让当地居民惶惶不安,部门却以一句“合格”敷衍了事。不知道这些歌厅、化工厂如果开在某位高级领导的宅院里,是否还能继续合格下去?
(3)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没看见哪个职能部门针对此事做出解释,而是第一时间推卸了责任。就算“天热、车多”,难道在发现马路粘鞋的现象时,不该及时的维修吗?城乡建设方面的差异也适时该做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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