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评

“择校费”,教育公平的砝码?  

发表日期:2008-12-4 14:21:48
    

    据民心论坛转载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一个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医生和教师在特定情形下吃回扣将以受贿罪论处。而《中国青年报》最近组织的一个在线调查表明,不少人认为择校费比教师吃回扣更可怕,甚至82.9%的人认为,应将择校费纳入商业贿赂范围。显而易见,人们对择校费十分痛恨。

    点评:与其说择校费是教育不公平的原因,不如说它是教育不公平的结果。试想一下,为什么人们择校?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学校之间有差别?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为什么有的学校获得较多而有的学校获得较少的资源呢?原因也很多,学校所在地、学校级别(是否重点)等都很重要,而这大多与教育制度、户口制度、财政制度等有关。那么,如果禁止择校呢?一个学生只能根据某种标准在一所学校就读,这样就不会再有择校费问题了。但任何一种标准都很难完全阻止各种变相的择校。更重要的是,如果完全不允许择校,则人们的命运一出生就被某种就学标准决定了。这恐怕不是人们向往的“教育公平”。那到底怎么办呢?我认为,除了改革当前的那些导致教育资源配置公的制度外,还可借鉴国外正在推行的“教育券”制度,即给学生发放一定面值的“教育券”,让其根据自身条件和偏好自由选择学校。到那时,择校费或许就不再令人头痛了。